明年起福州城乡生活取用水每立方米涨容易

文章来源:沧州文学网  |  2021-05-27

东快讯(夏菁)昨日,省物价局消息,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提高我省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实行超计划取水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制度,征收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福州城乡生活取用水水资源费上调0.04元/立方米。

据了解,其中一类区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0.04元/立方米,二类区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0.03元/立方米。

一类区为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市,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二类区为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市。其中,对城市供水企业的水资源费调整自当地城市供水价格调整起执行。通过水利工程供水的,水资源费调整从明年3月1日起执行。

福州作为一类区,具体调整标准如下:城乡生活取用水由现行0.06元/立方米调整为0.1元/立方米,工业取用水由现行0.08元/立方米调整为0.12元/立方米,除工业取水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取用水由现行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16元/立方米。

国美还提出了与超市、百货联营的发展经营策略。今年二季度 值得注意的是,超过计划取水20%(含20%)以内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收1倍水资源费,超过计划取水20%(不含20%)-50%(含50%)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收2倍水资源费,超过计划取水50%(不含50%)以上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加收3倍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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