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解困统筹推进脱贫攻哈
文章来源:沧州文学网 | 2022-01-21
播州区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解困统筹推进脱贫攻坚
但这里却特别有家的感觉 “去年,我因患白血病导致生活十分困难,在求借无门的时候,区民政局真是雪中送炭,给我送来了救急难资金5万元,随后将我纳入城市最低保障,还解决了3万元的医疗救助,帮我渡过了难关,解决了我的后顾之优,还是党的政策好呀”南白镇后坝镇城下岗职工周某丽如是说。
周某丽是播州区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关注对象。为不让一名困难对象在解困工作中掉队,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真正使城镇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的一个缩影。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践行学做结合,该区通过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构建了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开展困难群众解困帮扶工作,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为了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该区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城镇困难群众工作,制定下发《遵义市播州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帮困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为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2016年全年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983万元,保障1457户2258人的基本生活。对重病、重残人员增发30%低保金,对纳入低保对象中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发20%的低保金。同时,坚持以户为单位进行入户调查,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程序,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修订出台了《遵义市播州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切实解决了医疗救助与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衔接不到位的问题。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1126人享受民政医疗救助优惠政策,救助金额61.8万元。同步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确保城乡困难家庭看得起病,得到持续有效的医疗保障。去年全区累计医疗救助城镇困难群众242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52.15万元,资助城镇困难群众2317人2.26万元参加2017年度医保。
同时,该区下发了《遵义市播州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及《遵义市播州区急难救助实施方案》,明确了救助对象、方式、资金来源和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救急难专户,同媒体络加强联动,主动发现救助人群。去年,全区累计救助城镇困难群众139人,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1.5万元,有效防止突破社会道德和社会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
从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始终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年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强力推进低保提标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稳步提高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功能。把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把城乡低保、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结合起来,发挥各类社会救助综合效益,全力对城镇困难家庭进行救助。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城镇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的救助力度。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完善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关爱救助工作的格局。四是摸清城乡低收入家庭底数。严格按照《播州区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方案》要求,6月前各镇(乡、街道)要完成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排查认定工作,严格按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元/月的标准进行认定,将低收入家庭纳入全区医疗、临时等社会救助范畴。五是优化养老服务平台。认真调查研究全区农村敬老院和幸福院利用率情况,整合入住率低和闲置的养老机构,按照省市十三五规划建立个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力争建设5个以上农村幸福院,实现全区城市(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将各镇(乡)敬老院、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协会进行资源整合实行“院会合一”,建成老年人之家,为城镇空巢老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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