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都要敬畏法纪不要心存逆反

文章来源:沧州文学网  |  2019-12-09

摘要:现实中,我们一些人在成长过程中,往往对法纪条规不够敬畏,不是把法纪条规看成是一种内在的需要,而是停留于外在的压力。缺乏“我要遵守、我该遵守”的思想自信和行为自觉,更多时候更多情况下是“要我遵守、让我遵守”的被动服从,甚至对法纪条规心存反感、抵触和排斥情绪。感到限制约束了自己的自由,不利于自己的成长发展。 现实中,我们一些人在成长过程中,往往对法纪条规不够敬畏,不是把法纪条规看成是一种内在的需要,而是停留于外在的压力。缺乏“我要遵守、我该遵守”的思想自信和行为自觉,更多时候更多情况下是“要我遵守、让我遵守”的被动服从,甚至对法纪条规心存反感、抵触和排斥情绪。感到限制约束了自己的自由,不利于自己的成长发展。

在这种情形下,对法纪条规的遵守执行不能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是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为了个人的行动自由,想方设法规避和挣脱法纪条规的约束。其结果,由于始终不能习惯适应法纪条规,轻则倍感行动受阻、影响心情,重则遭受批评处理、影响进步,严重者甚至付出血的代价、影响一生。

俗语经常讲:无以规矩,不成方圆。现实生活中,法纪条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国有国法,军有军纪,村有村约,家有家规。可以这样说,任何一个集体、一个组织、一个社会都有一套严格严密的法纪条规。对一个人来说,只有时刻敬畏和信守法纪条规,整个人生才能健康成长、安全成长,形成强大的保护力;对一个社会来说,只有每个人都敬畏和信守法纪条规,整个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正常运转,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对一个组织来说,只有每个成员都敬畏和信守法纪条规,整个组织才能紧密团结、密切协作,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要想人生健康成长、岗位建功立业,必须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方方面面都敬畏和信守法纪条规。

其实,有些时候,我们之所以会对一件事情感觉难受,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接受、适应和习惯它。而之所以没有接受、适应和习惯它,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它对我们成长成才的益处。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会对法纪条规产生逆反心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只看到法纪条规的约束功能,而没有认识到它的保护作用。如果我们能够转换一下自己的思维视角,将法纪条规从“紧箍咒”转换到“保护伞”的思想认识上来,就会实现由“要我遵守、让我遵守”向“我要遵守、我该遵守”的转变,就会对法纪条规自然习惯、自觉遵守。反之,我们只会感到如坐针毡、处处难受。

俗话说:“纪律是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钢谁碰谁受伤。”只有心中始终装着法规纪律,并不断用其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校正人生偏差,才能使人生之舟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航行。有这样两则寓言故事,很能给人以启迪和思考。一则说的是,一棵刚栽下的小树,被捆绑在木桩上,小树感到很不自在,经常指责木桩剥夺了他的自由。木桩每次都和蔼地安慰小树,说这是为了扎稳根、更好地茁壮成长。但小树总是不服,认为没有木桩的牵绊,自己会长得更快更好。于是,他想方设法找茬,终于有一天将绳索磨断了,脱离了木桩的束缚。小树非常得意,整天随风起舞,根部的泥土也越来越松,终于在一个疾风骤雨的夜晚,被连根拔起。

另一则是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小女孩跟着爸爸去放风筝,看着五彩斑斓的风筝在爸爸的拉扯下随风飘舞,并且越飞越高,小女孩兴奋地拍起了手。这时,小女孩好奇地问:“爸爸,你为什么不将手中的线剪断,好让风筝飞得更高呢?”爸爸回答:“宝贝,剪断了线,风筝就失去了约束,会被风吹下来的。”这两则故事蕴含的意思是讲,法纪条规表面上看是惩戒和约束,但实际上却是关爱和保护。这就告诉我们,约束与自由是相对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绝对自由,只有在一定法纪条规的约束下才能无拘无束。这就好比将约束比作一个圆圈,人们在这个圆圈里无论怎么活动都是自由的,因为这个规范行为的圆圈是保证我们安全发展、平稳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比如,鸟在空中飞翔,就是自由的;鱼在水里嬉游,也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自由出入、横冲直撞、胡乱穿梭,就会引发交通事故,轻则失去行走自由,重则失去生命安全。

由此不难看出,世界上从来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离开了约束,就会像脱缰的野马、断线的风筝,最终只会误入歧途。从一定意义上说,法纪条规看似高压线,实则安全,看似紧箍咒,实则保护伞。《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纵有通天本事,也要受到唐僧“紧箍咒”的约束限制,这种约束和限制,其实是不让孙悟空胡乱惹事的一种保护。这就好比现实生活中的交通信号灯,具有很强的约束性、强制性,只有遵守它,才能起到护身符的作用。一旦违反它,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革命导师马克思曾这样说道:“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也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畏法度者最守法,理所当然活得最自由、最自在,也最潇洒。“因为畏法度者”时刻用法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与法纪条规相违背的事,所以才会拥有自由,才会感到“快活”。相反,不畏惧法度的人,往往我行我素,为所欲为,置法纪条规于不顾,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欲寻自由,欲感“快活”,就应做个“畏法度者”。时刻铭记“木受绳则直,人守法则正”的铁律,牢固确立“听令守规是基本要求、知法懂法是基本素质”的观念。牢记“法纪之剑”始终高悬于头顶,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将法纪奉为圭臬,视为雷池,做到心中有法纪、言行合法度、办事守法规。

共 2067 字 1 页 转到页 【编者按】敬畏法律,这是我们必须要有的思想意识。现实并不是这样,文章开篇给我们展示了不遵守法律,把法律当做约束和羁绊的错误认识,揭示了这种思想下出现的错误行为。法律对我们究竟是帮助还是伤害?文章从个人、组织、社会的角度进行了解读;运用两个寓言性故事和文学故事,生动有力地论述了法律约束的重要性。文章结尾,发出号召,从正面论述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警示我们,只有真正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人才会真正得到行为和心灵的自由快活。文章观点明确,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说服力强。【:春雨阳光】【江山部精品推荐01507 012】

1楼文友: 11:04:51 衷心感谢老师审阅,学生罗建华

2楼文友: 17:02:19 今天不少人滋长的都是傲慢,而不是敬畏。敬畏法律,就不会去犯法;敬畏自然界中的很多东西,我们就会变得谦逊,就会变得遵守规律,按科学规律办事,成功率也就高了。不错的文章。 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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