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杏花岭区原安监局长贪污案昨日再度美食美食
文章来源:沧州文学网 | 2021-01-03
山西太原杏花岭区原安监局长贪污案昨日再度开庭
因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4万元、受贿7万余元,太原市杏花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奥建荣于2006年11月被杏花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此判决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认为量刑偏轻,提出了抗诉。昨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一张白条换5万奖金
在法庭上看到,不到40岁的奥建荣已是满头白发。1968年,奥建荣出身在一个医生家庭,18岁时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到太原工作。在基层工作几年后,奥建荣被调入太原市杏花岭区矿产煤炭管理局,任副局长。2004年1月,年仅34岁的奥建荣被任命为杏花岭区安监局局长,在仕途上可谓一帆风顺。2006年4月26日下午,刚刚从澳大利亚考察回来的奥建荣被检察机关从其局长办公室带走获得系统竞争力奠定了基础。同时。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奥建荣委派副局长陈某等人协助太原矿山设计研究院对杏花岭区所属各煤矿进行安全评价。随后,陈某以“技术协助费”名义从太原矿山设计研究院拿回现金5万元,奥建荣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将其中4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奥建荣称,由于与太原矿山设计研究院合作得比较和谐,设计院曾“明确”说明5万元钱是给具体承办人和局领导的奖金,是对个人的嘉奖,所以没有入单位的账。副局长陈某在收钱时曾向设计院开了一张白条。收到钱后,局领导班子曾开会讨论5万元钱的分配,其中3万元用于给奥建荣交研究生的学费,其余2万元与陈某平分。
“这是我的合法收入”
“由于我在大学学的是采矿工程设计专业,在基层工作期间经常给一些企业弄一些设计,我妻子是教师,平时也会给一些学生补课,赚取一些收入。参加工作后父母也给过我很多补贴,加起来有30多万。家里的52万现金有30万是为亲戚代交的房款,这些钱都有合法来源。”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奥建荣辩解道。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中秋至2006年春节期间,奥建荣曾多次非法收受辖区煤矿矿主等人的礼金卡及现金共计7万余元。案发后侦查机关从奥建荣家中搜出现金52万余元,再加上夫妻2人银行存款40万余元、用于购房及装修支出23万余元、奥建荣上学支出3万元,以及1991年以来奥建荣及家庭成员生活消费支出19万余元,奥建荣家庭财产共计139万余元。除去奥建荣夫妻自1991年以来的各项合法收入、父母资助及奥建荣贪污、受贿所得,奥建荣对29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中午12时法院宣布休庭,据悉法院将在两日内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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